一名19岁少年被6旬大爷吐唾沫,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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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4:52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发布了一起因一口唾沫引发互殴的案例。

2019年12月某日,19岁的职校学生黄某骑着自行车前往兼职地点。

突然,旁边一位同向骑行的男子扭身吐来一口唾沫,正好打在了黄某身上。

吐唾沫的男子是60余岁的唐大爷。倍感羞辱的黄某用自行车拦在唐大爷车前,要求唐某道歉。

遭到唐某拒绝后,黄某咽不下这口气,便将手上的口水擦回唐某身上,两人继续争执并互吐口水。

本以为君子只动口不动手,可气急败坏的唐某抡起手臂朝黄某的脸部打去,黄某被唐某的行为激怒,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并互相拉扯。

在拉扯过程中,骑坐在自行车上的唐某被拉倒在地,用嘴咬住黄某的左手,黄某用手和拳头殴打了唐某头部多下,两人互不相让。

现场一度混乱,之后在围观群众的劝阻和制止下两人才停止了冲突,随后报警。

经法医鉴定,唐某与黄某面部均有受伤,唐某的左下肢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一级,黄某的左手被咬伤致皮肤破损,属轻微伤。

黄某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2020年8月,公诉机关以黄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提起公诉。

庭审中,黄某和唐某的说法截然不同,双方争辩激烈。

年轻小伙黄某:

唐某的吐口水行为具有极强的侮辱性,唐某对此拒不道歉,还先动手打人,我完全是出于正当防卫才回击的。

唐大爷:

我并不是有意将口水吐在黄某身上的,双方发生口角是由于黄某的多次挑衅引发了我的不满情绪,之后的肢体冲突也是由于黄某先动手殴打,出于本能的自卫反应我才出手的。

公诉机关立刻找到了第三者目击证人,

证人说:大爷是在于年轻人拉扯时,腿部不够力,站不稳才摔倒的。他倒地后,年轻人按着他要求他道歉,整个过程中年轻人没有用脚踢大爷。

解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依法判决年轻人黄某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由大爷过错引起,大爷对黄某实施了不法的侵害,对本案负责。导致大爷骨折的并非是黄某的殴打,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切实矫正了谁死谁伤谁有理,谁伤重谁有理的错误倾向,也坚决捍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4:53

主要是大爷在坐公交车的时候,这名19岁的小伙子不让位子,结果就发生了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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