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4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29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遗嘱中已经明确了房子是归丁所有的,所以是丁个人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29
当然是归丁个人所有。和他的妻子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丁先其妻子去世,则其妻子可以继承丁的个人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30
如果遗嘱没有特别说明只归丁一人所有 那么 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到的房屋的话 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归丁和丁妻共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30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归儿子个人所有,那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31
广东胡律师:
没有特别写明了只归丁个人所有,那就是与丁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