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或公租房归哪个部门受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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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10:46

廉租房或公租房归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

1、公租房申请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外来务工人员的,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公租房的租金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2、廉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而且家庭中要至少有一个人是获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特殊家庭(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业务的申请审批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在指定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

2、初审。

城镇家庭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事处、乡镇*初审,其他人员等由所在单位初审。*事处、乡镇*将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区住保办,申请单位将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市、区住保办。

3、复审。

市、区住保办收到初审资料后进行复审。

4、终审与轮候。

市、区住保办完成终审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在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轮候对象,按终审时间(以电脑备案为准)进入轮候库并公示轮候序号,有异议并经核查属实的,由相关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12:04

由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

公租房和廉租房: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廉租房是指*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13:38

亲请问我可以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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