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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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49
食用油的税率是13%。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油料厂,主营以猪骠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油脂(俗称猪大油),兼营以花生米为原料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全部依13%的税率计提了销项税。县国税局对我厂进行检查时,却对我厂加工销售的猪大油按17%的税率查补了*。请问,同是食用油,税率不一样吗?
《*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享受13%优惠税率的货物范围,其中第一项明确为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税率为13%。以猪骠为原料加工销售的食用油脂,虽为食用,但不属食用植物油,同工业用植物油一样不享受13%的优惠税率,因此,该厂加工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和食用猪大油适用税率分别为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