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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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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0
当前,社会各界对文化企业必须讲求社会效益已形成普遍共识,但在社会效益的考核评价上尚有不同理解,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往往存在“社会效益软指标,经济效益硬指标”的问题。企业更多考虑现实利益和眼前的需求,被市场牵着鼻子走,需要从管理上或制度设计上明确严格规范的考评、管理、奖惩等措施。近年来,不少地方和单位在加强社会效益考核方面已经作了有益探索。总结实践中好的做法,《意见》明确了社会效益的原则要求,就是始终坚持正确文化立场,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多有意义有品位有市场的文化服务,切实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同时,为使社会效益标准可衡量可考核,《意见》结合不同类别企业的宣传文化主业,提出了对社会效益的具体要求,制定可量化、可核查的社会效益考核标准,明确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体现到有关*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