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1、农业生产方面*。
粮食补贴*。对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农民给予直补。这项*主要是鼓励农民们多种粮食,多种优质粮食,解决把饭碗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问题。不过,各省份各地区产粮食地在兑现粮食补贴时,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这也时因地制宜的缘故。
棉花补贴*。 棉花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用途广泛。目前全国种植棉花的各省区在给农民发放补贴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是采取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这项*是,国家每年定一个棉花目标价格,当棉花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棉花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实际种植面积、产量等因素,由*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棉花种植者的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由省财政厅根据*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当年棉花种植面积、产量、区域平均毛衣分率等因素,测算确定并报*审定后执行。补贴标准实行一年一定。目标价格补贴*在稳定棉花有效供给,增加棉农收入,促进棉花生产、提质增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清理残膜补助*。为保证农业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为子孙后代造福,各省在实施残膜清理补贴发放标准也不一样。在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10元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一般是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财政予以补贴。
*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通过保费补贴等*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农村户改厕补助*。2019年*一号文件指出,*财政对农村“厕所*”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础条件,实行东中西部差别化奖补标准,结合阶段性改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并适当向中、西部倾斜。
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 国家每年对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拿到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退耕还林草补助。对退耕农户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各省均有不同。
扶贫惠民*
按照国家2020年扶贫标准,今年脱贫收入标准是农民人均年收入4000元左右,且符合“两不愁、三保障”,低于这个标准将被纳入扶贫对象名册,对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对象给予到户生产项目的扶持。争取使其彻底脱贫。
2、计划生育*
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
为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夫妻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
3、文化惠民*
农(牧)家书屋工程。每个农家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 通过专项补助,确保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行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乡镇文化站设备配备工程。为新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确保文化站开展各类业务活动。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各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村全年12场,每场电影补助200元。
4、民政方面惠民*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保障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农村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人实施医疗救助。主要是资助参保缴费、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没有享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
5、卫生事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牧区农牧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互助共济的医疗制度。
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由2010年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6、社会保障方面惠民*
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个人按年缴费,缴费设为100-500元五个档次,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
在参保补贴*上,*在“人口”和“出口”均对参保居民给予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在缴费补贴基础上,对最低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60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直接发放。
7、教育方面惠民*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农村困难学生资助资助高中、中职、高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省外就读学生。
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
热心网友
一、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补助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且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可享受每年不低于2000元、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助。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当地*和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创业就业相关*
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城乡创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一定比例的贴息。
五、带动就业补助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我省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不超过3年的带动就业补助。
六、网络创业专项补助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我省从事从事网络创业的,除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外,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5年。
八、从事个体经营社会保险补贴
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在营业证照有效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九、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农民合同制职工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其中领取失业金人员可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死亡或生育子女,还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育补助金。
养老金相关*
十、基本养老金在同一银行异地取现免收手续费
2014年8月1日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同一银行异地取现免收手续费。
十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
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只需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后续所有转移接续手续将由社保机构之间协同办理,参保人员不需要跑两地社保。
十二、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就近便利享受同等待遇和服务
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意愿,移交属地社区管理,享受与当地退休人员相同的社区综合补贴标准和社区管理服务。
人才相关*
十三、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我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办理居住证并持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十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身份认定
经驻外使领馆和国内用人单位推荐,来华(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或科技专家,可持证明前往海关办理携运物品进境手续。
十五、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办理
留学人才凭用人单位证明或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可向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申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可持证用作身份证明,并享受相关待遇,如办理落户等。
十六、留学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身份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可以在杭州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十七、留学人员科技项目小额资助
对留学回国人员从事的科技活动项目,除*资助外,其他比较优秀的项目由省人力社保厅给予1-2万元人民币的小额资助。
十八、青年科学家补贴
列入培养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在企业研究院工作期间,其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企业根据驻派人员的工作情况向其发放每人每年不少于5万元工作补贴,从省、市、县(市、区)相关补助经费中列支。
十九、对企业研究院引进的“海外工程师”资助
省财政给予聘请“海外工程师”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每人10万元年薪资助,每人次在企业研究院工作3年以上的可以有两次资助。
二十、对入选省151人才经费资助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第三层次400名。省财政对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12万元、8万元和4万元经费资助。第三层次培养人员资助人数控制在培养人员总数的20%,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
二十一、博士后工作补助与奖励
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5万元;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5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两类,一类资助每人5万元,二类资助每人3万元;浙江省优秀博士后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5名,每人奖励1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凡在浙江工作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万元。
二十二、高技能人才奖励
对入选“钱江技能大奖”、“首席技师”的浙商企业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二十三、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省财政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办经费补助。
二十四、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
向物流、旅游、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等、文化服务现代服务业人才举办高级研修班培训,面向全省申报评选,省财政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十五、现代服务业出国培训班
为服务外包、影视产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人才提供出国培训,面向全省申报评选,省财政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十六、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为全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每年40期以上高研班,面向全省申报评选,省财政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十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为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和负责人分别提供每年2期和1期培训,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咨询服务方式
二十八、12333电话咨询服务
全国统一电话服务号码,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咨询、办事指南(阳光政务)、信息查询、接受投诉举报和开展社会调查等服务。
热心网友
我们每个人应该都享受过国家推行的惠民*,比如说前些年的家电下乡补贴以及农村的种粮补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