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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流程:
1、提出申请
证据保全提出的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
人民*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2、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能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担保人提交人民*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均认可。
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
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能够出具诉讼保全担保银行保函的担保公司凤毛麟角,已知的仅有**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保全部可以协助开具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
3、裁定执行
诉中财产保全好的建议:
一、严格掌握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在审判实践中,要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尤其对申请人的财产担保,要看提出保全请求的证据、情形是否确实存在;要看是否提供与请求数额相当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要看提供的担保是否真实合法,否则,就有可能造成保全不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慎用财产保全措施,注重社会效果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增强社会效果。
1、要严格财产保全的范围。
2、要对超过请求范围或者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行为应切实加以纠正。
3、适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依法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
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或上级*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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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向有管辖权的*起诉。*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向*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认可的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也可以是物的担保。申请保全前,最好先到*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三)*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 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 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 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