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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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宾客至上”原则

“宾客至上”或称“顾客是上帝”,是服务行业的座右铭,东西方皆然。这不仅是一句招徐顾客的宣传口号,更是服务行业的服务宗旨、服务人员的行动指南,也是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出发点。

众所周知,服务行业离不开顾客,他们是服务行业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本保证。属第三产业的旅游业需要它的特殊顾客——旅游者,旅游企业需要旅游者,导游员本人也需要旅游者,如果没有了旅游者,导游员就失去了主要服务对象,也就失去了本身存在的必要。导游员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会更自觉地、真心实意地为旅游者服务。

旅游界人士常说要使旅游者感到“宾至如归”,怎样做到这一点?这就需要每一个旅游服务人员作出自己的努力。作为导游员,应向旅游者提供真诚的超常服务,提供热忱的微笑服务,要“笑迎天下客”,使旅游者一踏上中华国土,一与中国人接触(导游员往往就是第一人)就感到温暖、亲切,就感到生活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之中。

二、“服务至上”原则

“服务至上”既是导游员的一条服务准则,也是导游员职业道德中一项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还是导游员在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又一个出发点。“服务至上”其关键在于关心人,导游员要始终将旅游者放在心上,时时、处处关心旅游者。

导游员要严格遵循“服务至上”原则,时刻考虑的首先应是旅游者的利益和要求,而木要过多地强调自己的困难和旅行社的得失,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旅游者的合理、正当要求;当旅游者向导游员提出口头投诉时,只要真正从“宾客至上”、“服务至上”原则出发,以不损害各方利益的原则办事,导游员就有可能妥善地处理投诉,合理地解决问题和困难。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服务至上”原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处理问题的钥匙。

三、“为大家服务”原则

导游员的职责是必须为全体宾客服务,为每一位旅游者而存在。在工作期间,导游员可能会遇到亲朋好友,但要注意,切勿让团队的其他成员知道这种关系;带团外出旅游时总会遇到几个比较合得来的旅游者,但切忌让某位或某几位团员垄断了你的时间。“为大家服务”原则就是要求导游员不偏不倚,对每位旅游者都一视同仁,给予关照。如果导游员不按这个原则办事,而是偏爱旅游团的一部分人却冷落另一部分人,厚待一部分人但拒绝为另一部分人服务,必然会导致旅游团内部关系的紧张,会使猜疑和嫉妒产生和发展。导游员的这种行为会破坏旅游活动,会使旅游团的每个成员都倒霉,但最倒霉的必然是导游员自己,因为这样做,一定会为自己的工作制造不少障碍和困难。因此,导游员必须坚持“为大家服务”原则。

每个导游员必须明白,旅游团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客人,都是你的服务对象,都是发展旅游业的希望所在,所以我们必须热情为他们服务;而且,他们每个人交付了相等的旅游费用,给予每个人同样的待遇理所当然。因此,导游员必须对旅游团的每个成员保持等距离,一视同仁,对每位旅游者都同样热情、友好、尊重,提供同样的服务。我国导游界提出了“为大家服务,多走一步者优”的口号,我们建议每个导游员都要为此努力。

导游员坚持“为大家服务”原则,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处理问题和旅游者的口头投诉时也可防止偏颇。

四、AIDA原则

这是商界的市场推销原则,它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消费者的行为模式。

AIDA由下述四级英文词的词首字母组成:

A-Attention(通过有趣的、尽可能具体的形象介绍)引起谈话对方对所推销商品的注意力;

I-Interest(通过进一步展开已经引起对方注意的谈话,以求)激起谈话对方对商品的兴趣;

D-Desire to act促使谈话对方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获得启示,激起对商品的占有*;

A—Action继续努力,促使谈话对方采取占有商品的行动。

各国导游员已将这一原则运用到导游服务中,用以推销附加游览项目,不得已变更游览活动内容时用此方法使旅游者接受替代项目,在处理问题时也以此原则作为行为模式;在调节旅游者的情绪时,在调整与旅游者的关系时,在创造旅游团的友好气氛时,这个原则往往能起重要作用。

五、“合理而可能”原则

“合理而可能”原则既是导游服务原则,也是导游员处理问题、满足旅游者要求的依据和准绳。其实,它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准则。

旅游者外出旅游一般都会产生求全心理,往往把旅游活动理想化,常常在生活和游览活动方面提出种种要求、意见和建议,有时甚至对旅游活动的安排横加指责,少数人还一味挑剔。处理旅游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少数人的指责、挑剔,关系重大,有时会影响整个旅游服务的成败,因此,导游员木得等闲视之。当旅游者提出要求、意见时,导游员必须认真倾听,冷静、仔细地分析,看是否合理,是否可能实现;就是对个别人的指责和挑剔也要认真对待,看其中是否有合理的成分,导游员对此绝不能置之不理,更不得断然拒绝、严厉驳斥。凡是合理的又有可能实现的,即对旅游者有益的而且是正当的,导游员就应该努力去做,如果没有做好就应改正,给予弥补。对不合理或不可能实现的要求和意见,导游员要耐心解释,解释时要实事求是、通情达理,使旅游者心说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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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第一的原则
  导游工作是一项服务工作。旅游者外出旅游就是花钱享受服务,从而获得物质上的享受和精神上的快乐。作为导游员要站在旅游者的角度去考试自己的言行。要想获得旅游者真诚的赞美,就必须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这也是导游服务的重要原则。
  服务第一的原则是将旅游者放在第一的位置,将旅游者放在自己的心上,关心旅游者,勤勤恳恳地做好服务工作,尽力满足旅游者的合理需求。在国际旅游界,人们通常将服务的标准确定为:热情友好、效率卓著、安全可靠、灵活方便和设身处地。作为导游员在旅游接待工作或要发扬我国热情好客、礼仪之邦的优良传统,把为旅游者服务看成是自己光荣和重要的职责,努力探求服务心理,做一名优秀的旅游导游员。

2.宾客至上的原则
  “友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自古以来,我国就是文明之邦、礼仪之邦,热情好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现代旅游业发展的今天,“宾客至上”,“顾客就是上帝”的观点,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重要的是体现旅游企业的服务宗旨,行动指南。顾客是旅游企业的衣食父母,要使企业在日益竞争激烈的旅游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顾客,以优质的服务满足游客的要求。导游员要向游客提供真诚的超常服务,热情地微笑服务,让微笑服务温暖旅游者的心。

3.AIDA原则
  AIDA是英文词的词首组成的,A,表示Attention(有趣地,尽可能具体的形象)引起谈话,吸引注意力。I,表示Interest(通过进一步展开已经引起对方注意的谈话)激起谈话对象的兴趣。D,表示Desire to act激起谈话对象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心理,得到启示,加深双方关系,尤其是激起对方的占有愿望。A,表示Action,努力使对方采取占有行动。AIDA原是西方商业界的市场推销原则,它简明地说明了消费者的行为模式。导游员运用这一原则,作为激发旅游者的游兴,推销附加旅游产品,处理问题的一种行为模式。这对建立导游者与旅游者的良好关系,创造友好气氛有积极作用。

4.合理可能的原则
  这是导游员处理旅游者提出的各种要求和问题时应注意的原则。旅游者在旅游中往往有求全,要求高的心理,经常提出一些苛刻无理的要求,遇上这种游客就必须坚持这项原则。当旅游者提出过高的要求时,导游员必须仔细认真地倾听,冷静分析旅游者的意见是否合理,有无实现的可能。对其合理的要求要给予肯定,并想方设法去办。对不合理的要求要给予耐心细致解释,要合情合理,使旅游者心悦诚服,没有想法。
  以上四项原则是导游服务员的优质服务原则,也是导游处理各种问题的基本原则。“服务第一”原则是导游员工作的出发点。“合理而可能”的原则是导游员处理旅游者各种问题和要求的标准。这四项原则是导游员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导游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尺度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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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从事导游职业的公民须具备相应条件才能进行导游活动,经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从事导游职业的前提条件;依法取得导游证是进行导游活动的必备条件,没有取得导游证,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导游活动;陪同旅游者旅行、游览,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和其他旅游服务是导游人员职业的具体内容。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相分离,是经过我国管理导游队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是颁布导游法的国家一般采用的做法。
  其意义表现为:第一,实践证明,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相分离的制度,可以为导游人员队伍的发展储备一大批具有导游人员资格、但未具体从事导游业务的人才,有利于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也有利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导游人员资格与导游证是可以分离的,导游资格是每一个有志于成为导游员的公民从事导游职业的前提条件,是衡量一个公民是否具备导游业务所应当具备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观念等基本素质、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导游人员除需具备上述资格件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导游实践经验和技巧,工作的能力、热心为旅游者服务的态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导游人员资格与导游证相分离制度,是世界上一些颁布导游法国家的成功经验。
  三、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务必记住)
  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是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导游人员职业的标准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从事导游职业的保障。
  (一)导游人员依法进行导游活动受法律保护原则
  导游人员在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其人身权和其他权利应受国家保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这是充分发挥导游人员作用的关键。没有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导游活动,由旅*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导游人员应依法进行导游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遵循职业道德原则。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其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珍惜国家荣誉,维护国家尊严,树立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既热情友好、谦虚谨慎、宾客至上,又保持中华民族的气节,做到自尊、自爱、端庄、稳重、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三)从事导游职业不受地域*原则
  每一位符合从事导游职业的导游人员都是中国的导游人员,其活动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在境内不受身份、户籍、省份的*,只要在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就可以在当地从事导游职业。
  四、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一)导游人员资格
  资格,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所具备的条件、身份等。
  导游人员资格,是指从事导游职业,在导游活动中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导游人员资格是一个导游员从事导游工作生涯的起点,是从事导游职业的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取得导游人员资格的人,才能申请导游证,并以导游人员的身份进行导游活动。
  我国对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明确规定 。1987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导游考试制度,之后又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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