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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船税缴纳地点目前为各保险机构进行办理,即所有的车险网点多数是可以办理,找附近的车险机构即可办理广州车船税的缴纳。
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广州市保险机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二、缴纳车船税时间
1、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2、自2015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机动车车船税的原代征单位,除“好易”电子自助终端外,一律终止代征业务,“好易”电子自助终端于9月16日终止代征业务。
3、自2015年9月16日起,通过广州地税网站缴纳私人车辆车船税业务停止办理。
注:单位车辆车船税缴纳仍适用原来的方式,同时从2015年6月16日起也新增了保险机构代收模式。
源新浪转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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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或是买保险的时候一起缴,买保险的时候如果当年的税没缴,必须在保险上一起缴税,如果不缴保险是买不了的。或者审车的时候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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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船税缴纳地点目前为各保险机构进行办理,即所有的车险网点多数是可以办理,找附近的车险机构即可办理广州车船税的缴纳。
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广州市保险机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二、缴纳车船税时间
1、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2、自2015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机动车车船税的原代征单位,除“好易”电子自助终端外,一律终止代征业务,“好易”电子自助终端于9月16日终止代征业务。
3、自2015年9月16日起,通过广州地税网站缴纳私人车辆车船税业务停止办理。
注:单位车辆车船税缴纳仍适用原来的方式,同时从2015年6月16日起也新增了保险机构代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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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广州市保险机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二、缴纳车船税时间
1、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2、自2015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机动车车船税的原代征单位,除“好易”电子自助终端外,一律终止代征业务,“好易”电子自助终端于9月16日终止代征业务。
3、自2015年9月16日起,通过广州地税网站缴纳私人车辆车船税业务停止办理。
注:单位车辆车船税缴纳仍适用原来的方式,同时从2015年6月16日起也新增了保险机构代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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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广州市保险机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二、缴纳车船税时间
1、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2、自2015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机动车车船税的原代征单位,除“好易”电子自助终端外,一律终止代征业务,“好易”电子自助终端于9月16日终止代征业务。
3、自2015年9月16日起,通过广州地税网站缴纳私人车辆车船税业务停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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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广州市保险机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二、缴纳车船税时间
1、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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