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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条件: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
2.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取消次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2007年3月16日(公布日)之前已成立的外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但因未获利而未开始享受优惠的,优惠期计算从2008年1月1日起算。
热心网友
依照法定税率减半,不能15%优惠税率减半,因为如果企业符合两项的税收优惠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而不能同时享受,即要么25%减半征收,要么15%优惠税率追问25%减半是神马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