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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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6:44
12个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6:4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6:45
*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令第139号)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