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2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0:4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六条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第十条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0:41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一般行业的从业人员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学时,未有每年再培训的学时定量要求。该文件对其他人员的培训学时要求有: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0:42
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