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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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2 22:53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故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款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0:11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1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1:4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亲^3^您好呀!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我整理资料和打字可能需要几分钟的时间,请您耐心等候哦 ……

亲,您好,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

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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