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怎样作废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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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32

*作废:选择*种类后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需要作废的*,点击“作废”按钮,确认后点击“确定”,则*作废成功。追问

追答*作废:对已开*进行作废。选择“开票管理>>*作废”,选择要作废的*,点击【作废】,输入需要作废的*代码、号码及作废原因,点击【确定】,完成*作废。*作废后,*状态查询栏会变为“已作废”;未作废*状态为“正常”。
红字*开具:当企业发生进货退让或折让时,在此开具红字*。选择“开票管理>>红字*开具”,点击【红票】,选择要开具红字*的蓝票,点击【选中】。输入需要开具的红字*代码、号码及原因,点击【确定】,完成。

如果已上传给税务局了,就不能作废了。通过开红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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