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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河北省*厅也曾于去年10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消防通告》”),分别对在不同区域场所,电动车如何充电、停放做了明确规定。
新年伊始,您家的电动车按规矩停放了吗? 3日、4日进行了实地走访。电动车放在楼梯间,抻根线就充电的现象在老旧小区确实不少。一些高层小区在楼前安装充电桩的行为值得推广。
严禁在这些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日前,*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包含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河北省*厅在2017年10月就发布了《消防通告》,分别对在不同区域场所,电动车如何充电、停放做了明确规定,诸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及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应按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受场地环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不得长时间充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