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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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3
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判决结果对日后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大家一直讨论的撞人案的*,也就无从说起了。现在我们只讨论这类事件带给人的影响。
事件展现给人们看的情况是:老人摔倒,有人送老人去了医院,垫付了医药费,随后被指责是撞老人的真凶,双方开始扯皮。
但是事件只有两种可能:
1,老人自己摔倒,热心人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后被讹诈。
2,老人被人撞到,肇事者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后被要求赔偿。
如果情况是可能1,只要法官判定了热心人有罪,那必然造成的结果是极其负面的,结果就是因为规避风险问题,真正的好心人也许还会扶人,但是原本就摇摆不定的人必然是不会去主动扶人的。相反,如果判定热心人无罪,对社会的鼓励程度也是不言而喻。扶人的天平必然会做出导向。同时对讹诈的情况做了一个警告行为。
如果情况是可能2,法官直接判定了肇事者有罪,于理的确无可厚非,但是造成的影响就是日后的肇事者,(在无监控下)一定不会主动送伤者去医院,摔倒者群体受到的伤害会无*的扩张(广州女童碾压案),若是公布具体情况,让大家明白了如果你真的撞人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且其实影响并不会如此恶劣的情况下,肇事者会主动开始承担自身的责任,即使出现真的需要作证的情况下,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路边的人作证的情况也会积极不少。
这一案件中法官做了一个最最错误的决定,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前提下,直接判定有罪,并且作出了最影响人心的判决: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在可能1和可能2中都做了一个最坏的影响。间接导致扶老人问题直接被顶到风口浪尖,*导向也直接被指向到:扶or不扶,不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3
社会的媒体导向如果没有人指示的话,一般来说会倾向于多说人所想的。安徽女大学生扶人事件中,媒体一直倾向于老太讹人,这其实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罢了。
对于此类事件,在之前不止一次,首先,作为老太来说,她是属于能得利益的人员,因为根据老太所说判定的话,那么女大学生就是需要赔偿的人,而老太就是获得赔偿的人。在大众看来,事件向哪一方有利的话,哪一方肯定会是被怀疑的一方。
这和嫌疑人的判定也是一样的,一般来说,最先被怀疑的就是既得利益者。再加上前期多次此类事件的发生,并且的确存在一次来获取利益的人,因此,对于此类事件,老太一定会是被怀疑的对象。
因此,如果没有以前各种老人的讹人事件发生,大众也不会对老人持有如此态度!当老人真正需要帮助时,如果消耗完了别人的耐心,那么后悔的还是他们自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4
是之前有这种事情发生,失去信任了吧。
面对“摔倒的老人”我们胆怯了,扶与不扶成良心的上折磨,教育孩子也让我们“左右为难”,尽管我们还相信绝大多数的老人,是不会倚老卖老,敲诈勒索的,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缠,谁又会让自己的善心换来烦恼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许是徘徊在扶与不扶的人们众生态吧。
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事件频发,是社会发展的畸形现象,是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现在有些生活无着落、经济来源少、没有儿女照顾的老人,他们也想安享晚年,也想过着富裕的生活,但是原本就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了,比不得年轻人能拼生活。
儿女无暇照顾,只有自己去想办法去补贴一些生活,又因为自己年迈,是很轻易博得同情心,才有了欺诈的行为。 但也不排除有些年轻人因为莽撞而撞倒老人,又不想且害怕承担责任。到底是被撞还是撞人,目击者成了最重要的拨开迷雾的人,因此“扶老人”需有证人,成了保护自己反讹的让人无奈的方法。
可是谁又会在危难之及去找证人呢?做好事变了味,伤的不只是我们,更是坚持了几千年的道德伦理。 中国的传统道德,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对人要善良宽容,虽然现在生活富裕了,但精神上却匮乏了,敬老爱幼需要我们用法律来解决,摔倒的老人,成了我们的无奈我们的争议。扶起老人的孩子,又成了事端的“肇事者”。
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冷漠已不再是袖手旁观,而是一种自我保护,善良与同情的吝惜,或许我们早已忘记我们也曾经幼过,弱过,病过,将来也会老,也需要得到帮助,也需要那举手之劳的善举。
帮助别人,有一天我们也会被别人帮助,伤害别人,也许也会被别人伤害。 老人摔倒扶起被讹应该调取相关的监控,另外经常也要介入调查,老人的苏浙要提高,在生活中多学习老人居家安全小知识,避免摔倒。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4
因为这类事情已经被传播很多次了,有一些老人碰瓷坑人,虽然他们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但却让人失去了扶老人的勇气,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也不敢去扶,怕被讹,赔不起。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经过自媒体的传播,由于一些老人恶意讹人,就会让许多人产生一种错觉,一看到此类事件,就会觉得又是老人想要讹人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5
“很有可能是女学生撞人之后”,“那以后受害者还怎样合理索赔?”。我的问题是:“很有可能“就是事实么?谁是受害者?
大家都应该明白“很有可能”,是对事实的一种推测。老人讹人,不对;女学生否认撞人,也不对,这两点大家是没有争论的,争论的是事情的*:到底是讹人还是撞人?
就现在(9月23)来看,事实如何并不清楚,大家各有观点立场,这无可厚非。问题是,*尚未揭开,很多人推测并进一步自设前提,对老人或女学生大加指责,乃至于提出如题主一类问题,直接默认为老人是受害者并引申出此问题:”那以后受害者还怎样合理索赔?“,这种”天然正确“的逻辑实在让人没办法苟同。
如果不自设前提,而是发问”假如老人确实被撞,该如何维权“,可能会更恰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