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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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大妈们一个广场,他们能跳到世界灭亡。”古希腊哲学家阿基米德好像是这么说的。没错,你永远不要低估中国大妈的能量,在《经济学人》杂志聚焦中国休闲文化的一篇报道中,甚至出现了一个新单词“Guangchangwu”。
  不过,让大妈们揪心的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严峻的危机正向她们袭来。经过一番调研,广州计划出台一项《公园条例》,其核心内容便是针对噪音扰民现象,禁止在一定区域内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这里说的“一定区域”几乎覆盖了广场舞大妈们所有的领地。除了广州打算上升到立法层面,实际上广场舞界生存状况日益恶劣的现象早已不是一两天。在武汉,粪便从天而降。在北京,有人崩溃之后朝天鸣猎*,甚至放出藏獒驱赶大妈。在纽约,*甚至掏出了手铐……
  广场舞会不会妨碍到他人?这是个伪命题。当然会,这事甚至能追溯到春秋时期,《论语》“八佾篇第三”中,孔子在谈到季氏时曾曰过:“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通常对此的解读是:“季氏\(这个人\)居然能违背礼制,让个人在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都能狠心做出来,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不过,换我更倾向于理解为这是孔子在被广场舞折磨后的感言:“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有个人在那放音乐跳舞,这难道都能忍受?”
  我同意,如果你是个路人,偶遇一群广场舞大妈,的确是道温馨风景线,你甚至可以通过她们使用的音乐判断当前怎样的歌手受众最广。但换个角度,如果你是个夜班作息者,就像我们的报纸编辑,或者夜班出租司机,恰好住所比邻公共空旷区域,那完蛋了,《伤不起》和《我从草原来》循环播放的威慑力绝不亚于你家楼上的装修小分队入场。
  问题来了,就算大妈们公共意识薄弱,长期以来侵扰了他人,但如果离开广场,大妈们该去哪儿?我妈妈也是广场舞大军中的一员,广场舞是像她那样的中老年群体健身、社交、消遣的一个重要且为数不多的方式。而广场舞目前的尴尬,其本质是中国城市管理重规则轻引导,重管理轻服务的现状。
  解答“大妈去哪儿?”这个难题,光凭一纸禁令,显然是粗暴的。由此,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对城市管理、公共文化建设甚至体育部门在群众体育工作上下的工夫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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