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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晚上22时许,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岐南新村附近一男子滋事,民警搜寻中,该男子砍碎警车挡风玻璃及车窗,致民警手部受伤,后持刀*向民警并袭警,这种情况下,鉴于该男子已经严重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且对民警的劝告无动于衷。
民警无奈之下鸣*示警无效后,开*击中男子,当晚,该男子被及时送往医院后,因救治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及上级*机关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扩展资料
*在面对生命威胁时有权果断开*制止侵害:
该名男子在做出暴力抗拒抓捕的行为时,无视*劝阻,持续做出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在面对生命威胁时,也为了其他公众的安全,有权果断开*制止侵害,理应得到上级*及社会、法律的支持和肯定。
《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务用*配备办法》《*机关公务用*管理使用规定》等规定赋予了人民*必要时依法合理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力,一方面帮助*更有力地保障受害者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是*自我保护免遭犯罪分子侵害的保护伞。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时报-广东一男子持刀伤人并袭警,被警方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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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触犯刑法,而且*可能是警告和劝说无效后才会击毙那名男子,如果不这么做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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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伤人后拒捕,袭警,被*击毙。他对*造成了生命危险了吗?没有*不应该jb他*击毙也是要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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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不行吗?干嘛非要打死?毕竟是一条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