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客在租房期间 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应该是房东负责维修,还是租客自行承担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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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租客在租房期间 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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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设备自然损坏!不属于人为故意是房东负责!当然如果类似灯泡之类当然是租客自己负责!
比方说租房原来的电热水器这就是房东负责!
如果在租房期间!租客想阔凉台装修!这费用可协商解决!!

热心网友

应根据租房时签约的合同规定。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热心网友

您好。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内的设备损坏的。如果是设备自然损坏,应当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租客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租客负责维修。

热心网友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热心网友

租客在租房期间,房屋内设备损坏了,应该是由租客进行维修的,当然了,两者可以约定一个期限,比如说在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之内,是由房东负责超过这个期限以后,是由租客负责,这样的话比较好一点,也不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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