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3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17:42
您好,根据法例,每家在注册成立的公司均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若为个人,则该人士必须常住于;若为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必须在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
上市公司对公司秘书的要求较为严格。上市公司的秘书必须是个人而非法人团体,而且该人必须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分会会员、律师、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而且在学术及专业资格方面必须得到联合交易所认可,认为其能力足以履行其职责。
根据法例,公司秘书一职可由董事兼任,即具有双重身份。但是,如果公司只有一个董事,那么该公司董事就不允许兼任公司秘书。当一份文件应由公司董事和公司秘书联合签署时,具有公司董事和公司秘书双重身份的人士,只能以公司秘书的身份签署。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17:42
法定秘书相等于海外人士在的代言人,法定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法定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
法定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法定秘书是在注册有限公司时法律要求必须存在的,不可以把法定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17:43
公司秘书是法定职位,根据*的规定,成立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的法定秘书,法定秘书可以由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
公司的法定秘书就如同海外人士在的“发言人”,必须由居民或公司担任,这样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与*联系,还有处理公司和*相关的往来文件。法定秘书虽然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是如果公司发生问题,法定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