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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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签订为3年,但是协议有效期视为法律规定的2年,另外一年无效
2、并非所有商品,而是公司同类型竞业企业,即贸易公司行业
3、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应当是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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