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对各农户只公示面积没有长与寛,四至不明确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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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6

  肯定是不合理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各级*进行反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四相符”和“五到户”,即: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下达处理决定或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各级*或人民*已依法处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按处理决定确定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7

土地确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长和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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