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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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经提到,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
什么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认定需同时满足三个关键词: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工作原因。
工作时间上,既包括明确约定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加班时间;工作场合上,既包括在单位,也包括因公外出开会等场合;工作原因上,类似上班时间在单位接水、上厕所摔倒,也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可以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必须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并非交通事故,比如员工自己步行上班路上滑倒受伤,则无法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社保不能放弃!单位拒不缴纳可投诉!
按照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这些对员工都很重要。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放弃。
用人单位如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缴。单位拒不缴纳的,劳动者还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需注意,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试用期最长可约定多久?能重复约定么?
试用期的约定时长,主要看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另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热心网友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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