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在审理时下达的《财产保全裁定》,在执行时能延续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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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3

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因此,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申请方不需要续延,也不需要另行申请查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3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为期6个月,如果你不续保,*就自动解除保全措施了。如果你还要保全就要申请续保,所以你可以续保到执行之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4

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然有效。如果保全期限届满,可以向*申请延长保全期限。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3

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因此,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申请方不需要续延,也不需要另行申请查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3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为期6个月,如果你不续保,*就自动解除保全措施了。如果你还要保全就要申请续保,所以你可以续保到执行之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1:04

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然有效。如果保全期限届满,可以向*申请延长保全期限。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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