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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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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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帝至正三年,监察御史乌古孙良桢以国俗父死则妻其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父母死无忧制,遂上言:“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议法之吏乃云:‘国人不拘此例,诸国人各从本俗。’是汉人、南人当守纲常,国人、诸国人不守纲常也。名曰优之,实则陷之;外若尊之,内实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国人者不若汉人、南人之厚也。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从礼制,以成列圣未遑之典,明万世不易之道。”奏入不报。又至正十五年正月辛未,大鄂尔多儒学教授郑咺建言:“蒙古乃国家本族,宜教之以礼,而犹循本俗,不行三年之丧;又收继庶母叔婶兄嫂。恐贻笑后世,必宜改革,绳以礼法。
元顺帝至正三年,纪检委*孙孙良桢认为本朝风俗仍未脱蒙古部落遗风,即父亲死了,做儿子的可以娶后娘,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父母死了做子女的可以不守孝三年。于是给元顺帝上书,说道:“伦理纲常是,圣人所制,是天道,是万世不变的铁律,而制定法律的官吏则认为,国人可不拘于伦理纲常,各民族、各人等按照本民族习惯风俗就可以了。这样的结果是,汉人和南人(元朝将国人划为四等人,汉人是最先归附元朝的北方人,南人指的最后归附元朝的南宋人)恪守伦理纲常,而其它各民族人等不遵从伦理纲常。表面上看起来这是没有问题,实际上有大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尊重你,实际上心眼里瞧不起你。归根接底,实际上是国家对待各民族的态度不如汉人和南人宽厚优待。所以请皇帝召开礼部会议,下达命令从皇帝到平民百姓都遵从伦理纲常。以继承圣贤的教诲,表明遵从天道行事的决心,孙良桢的上书递交上去后,有人把奏折压了下来,没有呈报给皇上,这事后来不了了之。后来到了至正十五年正月辛未,有大鄂尔多儒学教授郑咺建言:”蒙古是国家的最重要的民族,对天下各人等民族,理应起到模范的作用,所以首先应该遵从伦理纲常,而不是仍然沿袭本民族风俗,不守孝娶后母娶兄嫂的的行为恐怕会被后世讥笑,所以必须改革风俗,用伦理纲常来约束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