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4]1号)文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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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6:41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见附件1),并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4〕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2),现对我校2015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负责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宝忠

副组长:叶 非、肖万飞、李国义、彭胜民

成 员: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王傲雪、陈海涛、付强、苏中滨、江连洲、索志林、邹德堂、栾非时、李一经、李辉、李翠霞、孟军、韩学平、赵宝辉

秘 书:张清兰、李 琳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为组长,院长、副*、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具体安排、检查和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等。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具体实施推免工作,确定本学院推免生人选。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和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各学院在遴选过程中务求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智育、德育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其中智育占80%、德育占10%、科研创新能力占10%。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额今后将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阶段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得开展接收工作,接收阶段也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我校除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我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获得支教团推免生资格考生,仅可报考我校)

(七)除支教团外推免生均可填报3个报考学校或单位。各学院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得以接收作为推荐的前提和条件。追问那你知道经管学院的应该把申请表交到具体哪个地方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6:41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见附件1),并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4〕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2),现对我校2015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负责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宝忠

副组长:叶 非、肖万飞、李国义、彭胜民

成 员: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王傲雪、陈海涛、付强、苏中滨、江连洲、索志林、邹德堂、栾非时、李一经、李辉、李翠霞、孟军、韩学平、赵宝辉

秘 书:张清兰、李 琳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为组长,院长、副*、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具体安排、检查和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等。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具体实施推免工作,确定本学院推免生人选。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和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各学院在遴选过程中务求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智育、德育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其中智育占80%、德育占10%、科研创新能力占10%。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额今后将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阶段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得开展接收工作,接收阶段也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我校除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我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获得支教团推免生资格考生,仅可报考我校)

(七)除支教团外推免生均可填报3个报考学校或单位。各学院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得以接收作为推荐的前提和条件。追问那你知道经管学院的应该把申请表交到具体哪个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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