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4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40
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具备有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对许可人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承诺期限180日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根据上述规定,昌吉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昌吉州辖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失效企业依法给予注销。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5月19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41
持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手续到发证的地方填写注销申请表,即可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4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道路运输许可证》注销,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需携带资料:“道路运输凭证”核销表2份(单位章)、“道路运输凭证”、车辆交易*(车辆转让)或车辆报废通知书(车辆报废)复印件1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还需携带《省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处理表》(单位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单位章)、《道路运输营业执照》正、副本;
3、到指定窗口办理《公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然后即可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