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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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1:32
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可以出资的,但是2019年8月26日,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新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资,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用于出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话,签订的入股协议是有效的,否则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