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服务公司(不是律所),以自己名义接受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委托,再让律所指派律师出庭诉讼,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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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法律服务公司的行为不属于违法的,因为其没有直接从事律师执业活动,而是通过正规律所,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从事相关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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