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4月进行的货币改革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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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3:33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以白银为货币,所用银两由民间自由铸造,重量、成色以及与其它货币的换算比率都没有统一规定。到1927年,全国以银两计算的货币单位共达170种之多。国民*想要垄断金融,就必须统一货币的发行权,而要实行货币的统一发行,首先就要实行废两改元。中国银行早就主张和支持废两改元。早在1923年11月上海银根奇紧时,中行曾向银行公会提议与钱业公会磋商,建议银两、银洋并用,但未取得钱业公会的赞同。1932年7月,财政*宋子文和钱币司*徐堪分别到上海召集银钱业代表讨论废两改元问题。研究会上,外商银行和部分钱业代表担心废两改元后,可能出现滥铸银元、滥发纸币或者银元供不应求等情况,对此中行声明对发行纸币的准备金实行公开检查,决不滥发纸币,而且库存银元丰富,能够满足市面需求,打消了部分代表所存疑虑。1933年4月5日,财政部发布公告,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必须一律改用银元,不得再用银两。废两改元后,银元铸造量供应不足时,为缓和金融恐慌,中行曾几次进口白银大条交造币厂加铸银元,以稳定市面。废两改元在中国货币史上是一大进步。银币统一,促进了国内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银辅币尚待统一,铸币用的白银的供应及其价格的涨落仍为帝国主义国家所左右。所以必须实行新一轮的货币改革,推行健全的银行纸币制度。白银外流,银元汇价大跌,市面动荡不安,国民经济处在崩溃边缘。*采取紧急决策,于1935年11月3日晚宣布紧急法令,全国实行货币改革。财政部发出通告,自1935年11月4日起,*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一切公私款项的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银元,违者全数没收。同时,又于1935年11月11日通知各省*,所有省银行发行的各种钞券截止发行,新、旧各券连同现金准备和保证准备悉数交至当地的中、中、交三行。中行负责接收四明、中国农民、中国实业三家银行的发行准备。推行法币*后,为使法币对外汇价稳定在当时的水平,财政部规定中、中、交三行无*买卖外汇,明确稳定外汇的责任在此三家银行。1935年11月国民*的外汇基金只有3000万美元,后来将白银准备的一部分陆续出售,变成*的外汇储备,保持了法币对外汇率的稳定。国民*实行法币*是中国货币史上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使中国金融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统一货币,统一发行,使得国家控制了货币发行权,从而可以有效的控制货币流通量,调剂社会金融;实施法币*后,发行银行的现金准备大多超过60%,并且将发行准备移交中、中、交三行,准备金集成,有利于巩固法币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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