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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会保险问题的对策措施社会保险是经济*改革的“护航员”。它肩负着稳定社会和保障生活的双重责任,面对社会保险存在的众多问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两方面去解决。从整体考虑就是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大框架,如何确定纲领性*;从局部考虑主要抓住企业改制的机会,填补社会保险债务,在企业改制中充分发挥社保“减震器”的作用,使得社会保险在企业改革中不断发展。1.整体性措施(1)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机制,确保社保基金良性循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机制,解决历史债务应从基础做起,首先要隐性债务明算帐,应该制订一个按工龄和余命年为基数的计算办法来确定全国历史债务,对全国的“老人”和“中人”进行清算,摸清底数。再通过企业、地方财政、*财政三种渠道进行解决,按*财政50%、企业和地方财政50%的比例制定补偿计划,分清责任,分级负责。具体做法是:第一、企业和地方财政负担50%,在企业改革,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将国有资产划出一部分,归入社保基金,做为对本企业“老人”和“中人”的部分债务补偿。如果国有资产能够偿还50%的债务,地方财政可以不负担,国有资产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缺。将企业应承担的“债务”与地方财政应承担的“债务”捆在一起,充分发挥地方*积极作用。第二,*财政负担50%,由*财政发行*认可债券,一次性将“老人”、“中人”的债务补清,由地方财政保管债券,每年按比例从*财政兑现,同时将“新人”的个人账户做实,实现真正的部分积累模式。通过这种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但解决了历史债务和空账运转问题,还分清了*和地方*的社会保险责任,同时也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补偿金的浪费。(2)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管理*不统一,有机关事业保险机构,企业保险机构,各管一块;保险范围只限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公务员没有列入统筹范围;保险制度不一致,企业养老保险已实行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仍执行计划经济时期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这说明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要想使社会保险充分发挥吸收震荡的“安全网”作用,既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也要覆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全国统筹的方式。这样才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建立全社会的劳动力大市场,为市场经济*的完善创造条件。(3)加快社会保险管理步伐,建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业务管理,一部分是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这两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又是配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更是保证养老金足额发放的有效手段。基础业务管理当务之急是规范管理办法,规范业务管理程序,规范信息库管理,即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方面,其主要任务是改变养老金结算方式,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最终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局部性措施(1)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全过程。企业改革已全面铺开,并且社会保险在企业改革中又受到了负面影响。所以,社会保险部门积极参与企业改革非常重要。社会保险部门要作为企业改革委员会的成员参与企业改革的全过程,以利于社会保险部门在企业改革中更好地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2)进行资产重组时,偿还社会保险债务。国有企业利用改制逃避社会保险债务问题应引起社会保险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争得当地*的支持,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按一定顺序分别落实社会保险债务。第一,偿还改制企业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第二,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机制有关规定,计算出该企业“老人”和“中人”的历史债务,按照企业和地方*应承担的比例,从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偿还,资产变现收入不够的由地方*补差,但要分清责任。(3)改制离退休人员安置和企业的职工安置。无论哪种形式的企业改革都要涉及离退休人员和职工的安置。对离退休人员安置,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补偿机制有关规定将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历史债务按比例一次*到社会保险机构,离退休人员与改制企业脱钩,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档案管理和费用发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服务管理。如果改制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不足支付此项费用,或一时变现困难的,先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地方财政予以补偿。对在职职工的安置,要以社会保险为依托,不论职工身份发生什么变化,社会保险*不变。首先将“中人”的社会保险历史债务按规定比例交到社会保险机构做为企业对“中人”的社会保险补偿,然后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减震作用。改制企业职工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对此应有不同的社保制度与此相对应:一是对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与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新的劳动关系由新企业负责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是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档案转到失业保险所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再就业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待遇。三是对改制前已脱离企业,自谋职业或到其他企业就业的职工,与新就业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理顺劳动关系,档案转到新就业企业,由新企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或无固定职业的职工档案寄存劳动力市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综上所述,身负稳定社会和保障生活双重责任的社会保险,关系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更关系着社会稳定。所以,针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尽快解决,使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健全,使其成为经济*改革的“护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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