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转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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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贷是指银行为了规避资产质量的短期恶化、降低不良的贷款率,通常是在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与银行达成协议,先筹集资金把贷款本息偿还后,再向银行借款归还原借款。
银行转贷一般出现在房地产交易当中,如果房贷用户想要卖掉自己的房子,但是贷款尚未还清,因此可以买家与卖家共同前往银行办理转贷业务,将原贷款者名下的贷款转移到买家名下。
拓展资料:
银行转贷,一般在房地产交易中出现。如果想卖掉贷款所购房屋,但因贷款没还完拿不到房产证卖不了时,可与买家共同到银行办理"贷转贷"业务,把贷款者名下的贷款转到已向交付了首付款的买家名下。这一过程即为银行转贷。
如果您的房产抵押尚未办理,则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为您转贷。因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买的都是期房,在办理购房和贷款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如果所购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您则无需与开发商协商,在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后即可进行"转贷"。
"转贷"经常会涉及到"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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