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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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3:27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与个人就征地补偿的各项问题如果达成一致意见,且对协议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并签字的,就意味着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方均有约束的作用。
一、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开发商与个人就征地补偿的各项问题能够达成意见一致就是可以的。协议书的签署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没有签署书面的协议书,很有可能导致后续出现纠纷的时候仅有口头的约定,没有书面的约定证据可以进行采纳。
二、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各级必须要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及时制定并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