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事故的预防_百度知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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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6:04


广东省教育厅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注重事故的预防,强调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的职责。在教育教学期间,学校需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义务,建立全面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报告安全工作。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如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和法制教育课,针对不同年龄和能力的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尤其在学期初和结束时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学校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师生进行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的演练,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新生入学前需接受健康检查,特殊体质或心理状况的学生,家长需提供相关资料。学校与家长保持信息沟通,确保监护责任的落实,并对假期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如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危险活动。


学校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教师值日时负责巡查和管理学生,确保校园设施安全。建筑物、教学设备需符合安全标准,未经相关部门验收不得启用。开学前后,学校会对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维修存在隐患的设备。


学校严格规范校舍租赁和使用,禁止在校内从事危险活动,同时要求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保障学生权益。作息时间、会议通知和临时停课的规定也体现了对学生安全的考虑。


在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中,学校强调劳动安全,防止学生接触危险品。对于学生的行为管理,学校要求遵守纪律,禁止高风险行为,并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措施到位。



扩展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省的实际而制定的实施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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