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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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16:49
货银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制度,是一种将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联系起来的结算机制。通俗理解,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全球证券结算系统普遍采用的原则。在这一机制下,一旦结算参与方发生资金或证券的交收违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暂不交付该参与方买入的证券或应收的资金,以此防范本金损失的风险。
目前,我国在部分交易品种如权证、ETF、买断式回购等,已实现了货银对付。然而,在股票等主要交易品种的交收中,证券通常在交易日(T日)日终完成交收,而资金则在T+1日终完成交收,尚未全面实行货银对付。尽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已实施结算备付金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资金交收违约的可能性,但仍面临巨大的本金风险。
货银对付制度的实施,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通过确保交易双方在交收过程中资金与证券的同步转移,有效防止了交易中的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情况。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操作中,货银对付的实行程度和范围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以进一步提升市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