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传票判决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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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0:37

法律分析:未收到传票(你一定要确定你和你的亲友没有签收过的传票以及诉讼状等材料)而是直接领了判决书的,那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也是违反司法流程的做法,其判决书那是无效的。如果真是的判决(最后页具有国徽的盖章),你只要在一审判决书规定的生效期内,以“违反司法流程”的名义上述到上一级的中级人民,就会得到依法的重申或者二审推翻一审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这里的特殊情况指的就是案件比较复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六个月内审结,实践中很多这类情况,如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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