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使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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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5:28

节度使是唐朝初期设立的一个官职,其性质是地方军政长官。你眼中的节度使制度是怎样的?是不是一说起这个制度,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叛乱的节度使安禄山,就是节度使割据的李唐后期?确实,在中国历史上,与节度使有关的大事多是负面的。可作为正是形成于李唐的一项重要制度,节度使制度如果本身就是全然糟糕的,它大抵也不会被确立并推广。所以,就让我们暂时忘记安禄山叛乱,忘记朱温篡位,来回忆回忆节度使制度本身的历史。

一、节度使制度的源流

节度使制度,顾名思义其核心就是“节度使”。而“节度使”的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曹魏时,为更好地管控地方,在各地设立了都督,由其统揽地方政务和军事,并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到了北朝,都督被更名为“总管”,仍旧肩负统帅地方之重任。直至隋朝后期隋炀帝将此职裁撤,都督和总管才暂时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而待唐朝建立,总管之职重见天日。武德七年(624),李渊又将总管改回都督之名。此后,都督作为军防制度一大关键,对李唐产生了重大影响。但相比于前代的总管、都督,李唐初期的都督是不“持节”的。他们真正发展为“奉使持节处理地方军事”的“节度使”,还是在唐高宗永徽年间。

都督本就有管理地方的职权。再加上持有象征皇权的“双旌双节”、唐玄宗以后对地方财政的控制权,使李唐的节度使便有了甚至甚于魏晋南北朝都督或总管的权力。而这种巨大的权力推动了节度使麾下机构和人员规模的扩大。节度使制度逐渐形成。

二、节度使制度存在的必然性

对于李唐,尤其是对于皇帝们而言,给地方官如此放权真的值得吗?主观上来说或许确实不值得。但李唐当时的种种客观社会条件,终究还是促成了节度使制度的形成和失控。

首先,唐朝初年边防战事越来越多。这一客观事实促使官兵越来越多,也就使得都督等地方长官的权力越来越大。其次,从武则天时期起,李唐朝堂的黑暗就越来越甚。

一个方面,边将好大喜功,经常主动挑起战事。另一方面,越来越贪婪的地方官需要越来越有权势的上级的压制。这就进一步促使节度使的出现和权力的持续扩大,尤其是节度使连地方财政权也一并拿了去。

再次,李唐朝廷在节度使坐大之时选择了纵容、妥协。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唐玄宗纵容安禄山,以及安史之乱后由安禄山旧部发展出的“河朔三镇”。其实在安史之乱爆发前,时为太子的李亨,以及一些重臣,都曾劝谏唐玄宗提防安禄山。可玄宗非但对此置若罔闻,还进一步给安禄山加官进爵。而在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李亨也没能吸取教训,不是将安禄山的参与势力赶尽杀绝,而是将他们纷纷提拔为节度使,使得后来形成了所谓“河朔三镇”的节度使势力。

最后,节度使势力的迅速发展还与他们广泛的阶级基础有极大关系。那些与节度使关系密切的阶级并非以久居深宫为核心的统治阶级,而是遍布全国的地主豪强。李唐在建立后沿袭了前代的均田制。但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均田制逐渐成为了一种摆设。许多土地落入豪强手中。地主田庄遍布全国。

追究起来,地主豪强们占有大量土地自然是违法的。所以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他们纷纷在地方享有大权的节度使交好,让其成为自己的保护伞。朝廷管不了全国所有的地主豪强。这些豪强又总有人想支持节度使。于是节度使在地方就长期拥有赖以生存的沃土。

三、节度使制度的遗存

虽说李唐社会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节度使制度的确立和节度使权势的日益增大,我们对节度使制度带给社会的伤害却也有目共睹。可在李唐之后,节度使制度其实并未彻底消亡。由其是在辽代,其节度使制度甚至比唐代时的制度还要复杂。

辽代的节度使有一部分是与唐代相似的具有实权的节度使。但与此同时,辽代还存在只领虚职的节度使。这些虚衔节度使又分为三类:遥领节度使、赠任节度使和授予附庸国首领的节度使荣衔。

从部门上来说,辽代的节度使还可分为五类——宫帐节度使、部族节度使、属国属部节度使、州军节度使和头下军州节度使。后两类基本只处理汉人、渤海人相关事务,前三者则负责契丹族和其他游牧民族的相关事务。

不过毕竟已不是唐时,辽代的各式节度使又这么多,所以辽代的节度使是无法与唐代的节度使等同的。说到底,辽代也不过是以唐代的节度使制度为参考,建立起了又一套名为“节度使制度”的管理制度。真正割据一方,祸乱朝纲的唐代节度使制度,早已与李唐一起倾覆。只留下节度使叛乱、割据的故事,让节度使制度本身背上一层灰暗的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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