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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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0:40
稷山县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对工作的全方位管理与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首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和地方各级的工作路线、方针与,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
在工作改革方面,负责推动全县工作改革,加强队伍的建设,使其更加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正规化。
还负责收集和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制定相应对策,以保障县内安全。
负责防御、制止和侦查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在社会管理方面,负责户政、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指导和监督全县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还负责上级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在监管方面,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对特定犯罪人员执行刑罚,并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负责科学技术工作,包括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管理,以及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
还负责现场督察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局队伍,负责对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对干警的监督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最后,还承担县委、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