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营业执照别人出资金利益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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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2分钟前

无论两个人以何种方式进行合作,都是要提前把分红说好,并签定合同才可以,就如何分配利益,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要双方协商,签订公司的章程,约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热心网友 时间:58分钟前

无论两个人以何种方式进行合作,都是要提前把分红说好,并签定合同才可以,就如何分配利益,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要你们自行约定才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57分钟前

1.《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双方协商,签订公司的章程,约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

热心网友 时间:56分钟前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须待其清理完债权、债务后再办理注销手续,而可以由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后直接履行注销手续,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理由是:目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几乎全是查无下落企业或“空壳”企业,他们不会有人出面清理债务,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应该让其主管部门、投资人出面清理债权债务,这样才对债权人有利。这在法规中或司法实践中也是能找到依据的。最高人民法经〔2000〕23号和〔2000〕24号两个批复都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须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几乎全是因查无下落或“空壳”多年不办理年检手续的,这些企业多因欠债、亏损导致资不抵债,使投资人和企业管理人员放弃经营,躲避起来,以逃避清偿债务。他们的投资人不是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而是不想或不敢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银行询证函回函 3、 开户通知书 4、 公司注册资金入资专用存款账户余额通知书。 5、 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进账单 6、 办理开户缴交的手续费 7、 出资者为个人时身份证复印件;出资者为公司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8、 公司章程 9、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及备案的租赁合同 10、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证明 、吊销营业执照的类型。由于我国营业执照总体上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非法人性质的《营业执照》两种,故吊销营业执照亦可相应分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吊销营业执照”两大类。前者主要是针对获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各类企业,后者适用于个人独资、合伙、分支机构等。除以上两类划分方法外,还可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形态的不同,将吊销营业执照分为“吊销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吊销合伙企业执照、吊销公司执照、吊销其它企业执照”四大类。因为,在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皆有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规定。就其中的“吊销其它企业执照”而言,便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吊销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的执照均涵盖在内。由于我国公司企业形态的复杂多样性,以及营业执照与每一类具体企业形态相对应的特性,我们也完全可以说,有多少种企业,便有多少种吊销营业执照。 2、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下列情形进行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六、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七、企业因合并而终止。 八、国有企业属于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和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 另外,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你开自己的公司就行了,有必要用别人的名称么?

热心网友 时间:57分钟前

无论两个人以何种方式进行合作,都是要提前把分红说好,并签定合同才可以,就如何分配利益,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要双方协商,签订公司的章程,约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热心网友 时间:51分钟前

1.《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双方协商,签订公司的章程,约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

热心网友 时间:57分钟前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须待其清理完债权、债务后再办理注销手续,而可以由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后直接履行注销手续,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理由是:目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几乎全是查无下落企业或“空壳”企业,他们不会有人出面清理债务,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应该让其主管部门、投资人出面清理债权债务,这样才对债权人有利。这在法规中或司法实践中也是能找到依据的。最高人民法经〔2000〕23号和〔2000〕24号两个批复都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须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几乎全是因查无下落或“空壳”多年不办理年检手续的,这些企业多因欠债、亏损导致资不抵债,使投资人和企业管理人员放弃经营,躲避起来,以逃避清偿债务。他们的投资人不是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而是不想或不敢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银行询证函回函 3、 开户通知书 4、 公司注册资金入资专用存款账户余额通知书。 5、 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进账单 6、 办理开户缴交的手续费 7、 出资者为个人时身份证复印件;出资者为公司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8、 公司章程 9、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及备案的租赁合同 10、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证明 、吊销营业执照的类型。由于我国营业执照总体上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非法人性质的《营业执照》两种,故吊销营业执照亦可相应分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吊销营业执照”两大类。前者主要是针对获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各类企业,后者适用于个人独资、合伙、分支机构等。除以上两类划分方法外,还可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形态的不同,将吊销营业执照分为“吊销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吊销合伙企业执照、吊销公司执照、吊销其它企业执照”四大类。因为,在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皆有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规定。就其中的“吊销其它企业执照”而言,便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吊销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的执照均涵盖在内。由于我国公司企业形态的复杂多样性,以及营业执照与每一类具体企业形态相对应的特性,我们也完全可以说,有多少种企业,便有多少种吊销营业执照。 2、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下列情形进行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六、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七、企业因合并而终止。 八、国有企业属于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和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 另外,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你开自己的公司就行了,有必要用别人的名称么?

热心网友 时间:53分钟前

无论两个人以何种方式进行合作,都是要提前把分红说好,并签定合同才可以,就如何分配利益,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要你们自行约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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