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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其实有个更好理解的方法,这里要说明下,一开始提出集合概念的那个人总结了集合的三个性质,也就是
1.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如写成{1,1,2},等同于{1,2}。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2.无序性:{a,b,c}和{c,b,a}是同一个集合。
3.完备性:仍用上面的例子,所有符合x<2的数都在集合A中,这就是集合的完备性。
符合以上三个性质的我们都可以认为是集合。
另外,集合可以为元素。
百科里的是最官方的说法,也是几经反复出现的最严谨的数学写法,老实说是很难懂。
M:包含集合自身的集合
N:不包含集合自身的集合;(M、N是泛指,所有符合的都为M、N,根据集合三性质。M、N都是集合,另注意M与N是完全互异的,而它们的并集是真真正正的所有集合)
也就是M={A∣A∈A}
N={A∣A∉A} (A为任意集合,集合可以为元素)
问N∈M还是N∈N(N集合是集合,所以一定属于N或M中的一个)
若N∈M,根据M是包含集合自身的集合,可推出N∈N,但N与M互异,不可能同时属于。矛盾。
若N∈N,N又是是不包含集合自身的集合,所以N∉N。矛盾。
大概就是这样,如果你还看不懂,就记住下面这个集合吧。
A={a∣a∉A}
这是罗素悖论最初的原型。虽然这是个空集。
如今集合的性质从三条变成了六条(其中完备性与纯粹性是相似的,不过考虑到虚数问题还是有点不同)罗素悖论规避,大团圆结局。
话说那个苹果我是怎么想出来的,人的思维真可怕。
热心网友
如果你认为所有的集合放在一起还是集合的话,那么这个大集合就以自身为元素。
热心网友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