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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你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即同他同居生活的。这关系到你们成不成事实婚姻。成立,则受法律保护,不成立,则不受法律保护。
2、房子肯定你们共同财产。
3、孩子的抚养,则看你拉如何主张,如果孩子大了,也要考虑他们的意见。
4、因为你没工作,没有来源,离婚时,可以主张男方纪给付一定生活费用。
热心网友
判决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共同,抚养孩子付出较多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生活困难可要求男方多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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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财产协议平均分割。子女协议抚养。
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热心网友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看你们属于哪种情况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后的,就按同居关系处理了。同居期间的财产也应是你们共同财产。孩子如果超过10周岁,要征求孩子意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条件。
热心网友
没领证就是没结婚,都没结婚怎么会有离婚问题,所以不用离。
你们之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但是同居期间财产共同使用会视为共有
孩子应共同抚养,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