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施工了一半,未履行完,但暂时退还不了违约金,算诈骗吗_百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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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7:16

仅因为“继续施工会造成重大亏损”,想单方面解除合同?
首先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肯定的。具体看合同约定。
其次承担了违约责任并不代表解除了合同义务,甲方一样可以让申请让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比较少)
所以一般计算下继续执行合同的亏损和违约金哪个更大就知道该如何行动了。再次就是和甲方协商也很重要。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当题主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就已经生效了,如果想解除合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首先你可以证明该合约本身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合约无效,通过题主的描述,装修公司提供的服务,与活动宣传的不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所以该装修公司涉及欺诈,若合同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依法属无效合同。若该装修公司提供的服务与促销活动中宣传广告中的严重不符,题主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判定合同无效。但题主虚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广告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若无确凿证据,很有可能会败诉。若该装修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促销活动宣传及合同签订条款内容相差不大,仅仅是题主反悔想单方面违约,不仅需要支付违约金,还可能要赔付装修公司的一些经济损失。建议题主还是履行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装修过程中提出也可以实行必要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正确运用保修期条款维权。一般装修合同中,都会约定保修期,保修期的起点一般是验收合格之日,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方发送书面通知并记录,否则过了维修期易产生纠纷。对于装修公司使用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题主可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安抗辩权。主要指在施工方采购材料的情形下,如果发包方发现材料不合格,可以要求施工方更换,如果施工方拒绝更换。发包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就是停止支付应付款项。但要求发包商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质量不合格,除了提供材料存在明显的破损外,一般需要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否则不要轻易行使不安抗辩权。容易被对方倒打一耙。
【拓展资料】
综上所述,若该装修公司的促销活动与实际提供的服务相差较大,存在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签订合同的现象时,题主可以去人民起诉判定合同无效,追回预付款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若无确凿证据,建议题主依法履行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款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施工后仔细验收,若存在装修材料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时,其实要求装修公司更换,否则去人民起诉。确保装修公司提供的服务符合约定。
工程做完了,都没有签合同,其实对于承包人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因为计价方式是参照信息指导价,这样算出来的价格将会比较高,承包人的利润比较高。承包人要做好工程量的统计,搜集相关证据,就等着进行造价工程师的造价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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