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行贿人不承认送钱受贿人承认送钱可以认定贿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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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57

如果行贿人不承认送钱,而受贿人承认收钱,如果没有其它证据的,不可以认定贿选; 认定贿选在法律上对用于证明的证据要求是应该确实充分,如果只有受贿人承认收钱而没有其它证据加以印证的,在法律上属于孤证,是不足于证明贿选的事实的,所以不能认定为贿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一个人只要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要求,并且实施了利用职权或者职业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可以构成受贿罪。

扩展资料

关于贿选的认定

贿选是指在选举各级*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以实现行为人希望达到的选举结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贿选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行为,妨害了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对公民民主*权利的一种侵犯。

二是贿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收买选民、代表或选举机构工作人员。这里所指的其他财物应作宽泛理解,它包括各类有价值意义的积极财产。

法律并没有对贿赂的钱物规定一个数额上的下限,故数额大小并不影响对贿选性质的认定,但对贿选行为的处理有着直接的意义,贿赂数额可作为处理具体贿选案件的参考依据。

三是贿选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行为人通过贿赂手段,希望达到以下目的:①选举自己;②选举自己希望选的人;③使自己不希望选的候选人落选。

并且将自己所追求和希望的目的,也即请托内容传递给收受方。至于行为人所追求和希望的目的是否最终实现,同样不影响对贿选性质的认定,可结合其他情节在处理贿选行为时予以考虑。

四是贿选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参选人,也可以是一般选民;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贿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57

  如果行贿人不承认送钱,而受贿人承认收钱,如果没有其它证据的,不可以认定贿选。
  认定贿选在法律上对用于证明的证据要求是应该确实充分,如果只有受贿人承认收钱而没有其它证据加以印证的,在法律上属于孤证,是不足于证明贿选的事实的,所以不能认定为贿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57

不可以,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银行汇款和其他证人证言,也可以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58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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