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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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有6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税务所为正股级,直属机构、税务分局为副科级。其中,监察室、稽查局、信息中心、南区税务所保留机构暂缓设置,将监察室、人事教育科合并设置,名称为人事教育监察科。税源管理、信息中心、稽查局相关职能由征收管理科承担。

具体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安全、密码等工作;负责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二)法规科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四)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工作。

(五)征收管理科

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工作,履行相关税务稽查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六)人事教育监察科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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