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说每个月休息4天辞职最后一个月要我休息8天。这样符合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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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国家劳动法规定平均每个月工作只有21.75天,休息日加班是需要按照工资的200%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
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自己维权;
单位没有理由扣你的钱,并且不能无故辞退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所以要为自己维权,要回自己的加班费,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公司的做法没有错误。符合劳动法。
加不加班是公司的安排,可以有,也可以无。
你可以等满一月后离职。

热心网友

有约定试用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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