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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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2:52
克拉玛依,位于北疆草原地带,历史上是许多游牧部族的家园。自秦代起,辖境即为塞种等部族的游牧之地。汉初,大月氏人迁至并控制此地。南北朝时期,辖境为高车、突厥诸部的牧场,后属突厥汗国管辖。隋代,西突厥铁勒等部占据这一区域。唐初,辖境成为西突厥五咄陆部胡禄屋等部的牧场。公元657年,唐朝平定西突厥汗国后,在其地设盐泊都督府,归安西大都护府下的昆陵都护府管辖。公元702年,辖境归北庭都护府管辖。唐末,辖境为葛逻禄等回鹘别部的牧场,后属喀喇汗王朝东北境。
1130年,辽宗室耶律大石率部西迁叶密立,辖境成为其领地。1132年西辽建立后,辖境属西辽。1218年,成吉思汗击灭西辽政权,辖境成为蒙古汗国的辖地。成吉思汗分封诸子时,辖境为窝阔台封地。1251年,蒙哥汗即位后,设别失八里行尚书省,辖境归其管辖。1309年,辖境属察合台汗国。明代,瓦刺蒙古土尔扈特部在此游牧,1628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辖境成为准噶尔部的牧场。
1755年,清朝平定准噶尔部后,辖境正式成为清朝的一部分。1762年,清在库尔喀喇乌苏设办事大臣,辖境南部的独山子及五五新镇、共青镇等地归其统领。17年,清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辖境西北部一带归其统领。1778年,清在玛纳斯河流域设绥来县,辖境包括今克拉玛依百口泉、夏子街、大拐、中拐、小拐等地区。至1886年,辖境仍由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管辖,属镇迪道管辖。1888年,辖境北部地区由塔尔巴哈台直隶厅管辖。市境东部大拐、中拐、小拐一带仍属绥来辖区,归迪化府管理。
1913年,辖境南、北两部改置为塔尔巴哈台、库尔喀喇乌苏两县。1916年,裁撤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设塔城道,辖境统归其管辖。其后,辖境相继隶属于第五行政区、塔城专区管辖。至新中国成立前,辖境分属于沙湾县、乌苏县、克烈半个县(今托里县)、和丰县(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乌苏县独山子石油工业的发展,于1955年2月成立了独山子矿区行政工作委员会。1956年,依据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工矿区政权设置的决定》,成立了县级建制的独山子镇,行政工作委员会改为镇人民委员会,直辖于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辖境其余各地仍为邻县管辖区,至1958年5月,辖地正式划定为克拉玛依市管辖。
克拉玛依市是以石油命名的城市。“克拉玛依”系维吾尔语“黑油”的译音,得名于市区东北角一群天然沥青丘——黑油山。克拉玛依是新中国成立后勘探开发的第一个大油田,2002年,其原油产量突破1000万吨,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原油产量上千万吨的大油田。2011年12月20日,克拉玛依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