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担保物权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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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7小时前

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构成了担保物权体系。
其中,抵押权无需转移抵押物占有所属,保证抵押人对其拥有使用权;
如以个人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房屋本身可继续由您居住。
而质权设立必须转移质物占有的归属,质权人取得质物的控制权;
例如,将贵重物品质押给典当行以获得资金支持。
最后,留置权源于法律规定,通常在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前提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
例如,维修车辆后未支付费用,修理厂有权扣留您的车辆。
三种权利在成立条件、实现途径及适用领域等方面各具特色,具体应用需依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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