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一个小孩伤害两个家庭,人贩子的行为应该入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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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04

人贩子当然要判死刑,你知道吗?一个家庭要是小孩子不见了,整个家庭都完了,从此家破人亡,这后果有多么的严重性,有一次,我的小孩子在小朋友家里玩,没有告诉我们大人,结果找了几个小时都没找到,当时我老婆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孩子不见了,当时我的双眼都黑了,差点晕倒了,天都塌了,我自己亲身体会过,结果孩子找到了,我整个人都热腾起来,这孩子的重要性是多么的重要,我绝对支持判死刑,以儆效尤,杀一儆百,支持司法解释,判死刑

人贩跟毒犯一样破坏国家的稳定,人贩子必须的判死刑已经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毁悼了一个又一个家庭,丢悼一个孩子对一个家庭意为着什么,意为孩子的父母不仅对人贩子仇恨,还有对 社会 的不满和对*失去信任,我们难道为了对所为人贩子犯罪者人性化,而失去群众的信任把他们推向*的对立面,人贩子毁悼了孩子毁悼了家庭,难道我们还要容许这样的人贩子继续把命流下来吗,国家的稳定靠群众来维护我们离不开人民群众,为了国家的长制久必须的把这些危害妇女儿童的人贩子绳子于法。

人贩子的确是罪大恶极的一帮人,他们所从事的活动也是严重影响 社会 安定和人民幸福的,在这个层面上去理解,多么大的惩罚都不为过。

而且,法律必须对这样一类为了个人利益而“绑架”他人幸福的人进行强有力的制裁才能对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

但是,我依然觉得,人贩子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第一、除非是罪大恶极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否则死刑这种惩罚手段有些太过“板上钉钉”。我们固然反对贩卖人口这种行为,但是贩卖人口的行为当中,也存在着各自不同的案件特殊性,如果都以死刑来定罪,无法体现法律的丰富性与灵活性,尤其是当与其它的犯罪行为进行参差对照的时候。

第二、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国家,早已取消了死刑这一处决手段。这是有其先进性和文明性的。这是值得学习的。

我认为,无期徒刑是比死刑更人性化的处决措施。

一方面,它给予了犯罪的人以必要的惩戒,另一方面,也给予了他们自新的可能。

当然了啊!他们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破坏 社会 风气和秩序,害家长整天提心吊胆的,怕自己的儿女或孙子被他们抢偷拐了,我是6o后,记得我上学的时候父母亲送了二三回,就自己上学放学了,那时候那里象现在,家长象保镖似的,时刻紧跟呀!强烈*对一切犯罪份子严重处理。

我认为我们的法律好多地方,为什么重复犯罪,原因就是太轻,比如,人贩子,就该杀,叛国*乱国家分子该杀,上亿的贪污犯.该杀,为什么就下不了手呢?对它们的慈仁,就是对人民的不公,知道吗同志,这是一个老同志的忠告。

人贩子全国人民举手同意*毙,!

他们害了多少家庭,有的家破人亡。

女人孩子没了,有的风了,有的十几年找孩子

穷的一无所有,人贩抓住*毙。

一个5岁以下的孩子现在有多少个长辈,一旦被人贩子拐走,大家想想,中国已经发展到老龄 社会 ,太爷爷,太奶奶,太姥爷,太姥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10个直系亲属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建议国家不用量刑,直接交给孩子直系亲属处理最好,他们一定比*处理的好!

同意对人贩子处以极刑,最低是无期徒刑。一,我国人口众多,贩卖人口有市场。如果不加以严厉打击,一旦失控会给百姓带来巨大伤害以及对党和*造成不利的影响。二,人贩子丧失人伦,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死活,对他们不必用对待人的理念来衡量惩处方式。所以,杀掉还是首选。

国家刑法我不是很清楚,但是人贩子只要落网了我认为处以死刑最好,古话说:杀一儆百嘛,以免后患,这种人是害群之马不知道破坏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子离家散、不得人心、罪有应得

人贩子,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及理由贩卖人口,现今 社会 痛失一个孩子是对两个或以上的家庭的沉重伤害。都应该判死刑,买方也应处以重刑。(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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